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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因缘

发布人:北少林寺 发布时间:2013-12-25 16:12:34 浏览次数:

    佛陀成道,悟得众生之流转生死,皆由无明为缘,造业受果,而轮转不息。观其循环的因果关系,不出十二因缘,即人的生命起源和过程是由十二个相互联系的因果环节(分支)引起的:

 (1)无明,为过去烦恼的总称,它以痴迷为性,由此无明妄动,众生就轮转世间,故为生死之本。

 (2)行,行是造作义,即依过去的无明烦恼,发动身语意三业,而造成善恶诸业。

 (3)识,即托胎时的心识,指由过去惑业的牵引,使识向与意志活动(行)相应的处所遇缘托胎投生。

 (4)名色,名色为胎相的完成,名是精神,色是物质性的形体、肉体,组成有情的要素。

 (5)六入,亦名“六处”,分为内外六入,“外六入”即指眼耳鼻舌身意(心)六根;内六入即六识:眼识、耳识、鼻识、舌识、身识、意识,此时胎儿身心具足,即将诞生。

 (6)触,触是触觉,即胎儿出生后六根与外境接触而产生触觉。根、境、识三者和合曰触。由六根六识而产生色声香味触法六种境(触觉)。相当于幼儿阶段。

 (7)受,指感受,由于年龄增长,身心渐次发育,六根六识与外境相接触时,能产生苦、乐、不苦不乐(舍)三种感受。相当于童年阶段。

 (8)爱,指渴望、贪爱、贪欲。人的青年阶段对于外界事物由感受进而产生了贪爱。

 (9)取,指追求执取。人成年以后,贪欲转盛,对外界可享受的一切,周遍驰求,执着不放。

 (10)有,指“业”即思想行为。由于执取而有种种思想行为,积聚并引起未来当有果的善恶业。换言之,有即存在,身语意所造的善恶业对招引自己的后果(果报)潜伏着一种力量叫做“有”,简言之,业能导致未来果不亡曰有。

 (11)生,指来世之生。有了爱、取、有所生起的迷惑和所造的善恶业,必然产生果报,从而导致来世的再生。

 (12)老死,有生必有老死,来生既然有了五蕴之身,必将衰老而至死亡,是为老死。

 上述十二个环节,辗转感果,所以称为因;互为条件,所以称为缘,合称为十二因缘。十二因缘是说明众生生死流转是由因果联系在一起的,十二个环节组成为一总的人生因果循环链条,任何一个人,在没有获得解脱前,都依此因果律生死流转。十二因缘是人生现象的总结,是生命痛苦的原因。由于无始以来的无明之惑的蠢动,所以造作了前生的善恶诸业;由于前生的善恶诸业的引导,所以感得今生的苦受之果;又由于今生的继续因惑而造作诸业,所以要感受来生的生死之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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